第13章 不要就是要?_让你打官司,怎么全都无罪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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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不要就是要?

  第13章不要就是要?

  “对于起诉书指控的,以及一审中认定的,案发当天被告人和被害人之间的打斗属于互殴,辩护人暂且持保留意见。”

  任真看向黄景,终于展示出了自己真正的辩护意图:

  “但是所有人都忽略的是,温璇试图离开房屋未果,在客厅被张闻海推倒在沙发上,自此开始,张闻海的行为性质上已经改变了。

  在此之前,或许我们可以说被告人和被害人之间,尚且属于夫妻正常范围内的争吵打闹。

  但在此之后,张闻海对温璇的掌掴也好,撕扯也罢,都只是动作上的表现,但其最终目的,是对温璇实施性侵犯!”

  “温璇对张闻海的性侵犯行为拼命反抗,最终导致其死亡结果的发生,完全符合我国刑法中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。”

  “因此,被告人温璇,不应该因被害人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。”

  全场哗然!

  好好的故意杀人案,怎么又扯上强奸了呢?

  图穷匕见!

  黄景眼睛微眯,反而突然安静了下来。

  看向任真的眼神中,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凝重。

  原来在这等着我呢。

  回想起任真前面那诡异的笑容和屡屡出乎意料的表现,黄景终于明白过来。

  从一开始提出正当防卫开始,任真就一直在引导着大家的思维。

  无论是黄景还是审判庭的法官,都把关注重点放在了互殴的认定之上。

  紧接着,任真故意抛出一个听起来有些道理,但漏洞同样明显的话题。

  那就是温璇是否存在杀人的主观故意。

  并且在这个观点之中,巧妙的将案发当晚的经过,分割为了卧室和客厅两个区域。

  果不其然,黄景从专业角度对这个观点进行了剖析以及反驳。

  殊不知,任真要的就是你的专业!

  你说在卧室和客厅发生的属于同一争执,没有问题。

  但我要下手的,其实只有客厅那一部分!

  在卧室的时候你可以说是温璇只是单纯的不太情愿,但是到了客厅之后,张闻海的种种行为,可就不是简单的夫妻争吵了。

  想通这之间种种,黄景才意识到,任真从庭审开始就已经筹划到了这一步。

  而法庭之上,张黎夏也忍不住在心里暗暗啧了一声。

  从对起诉书提出异议,到后面几个观点的逐步展开。

  任真的每一步,都看似有迹可循,但又有着破绽可抓。

  但这些破绽组合起来,却造就了现在的局面。

  大胆!

  作为经验丰富的法官,张黎夏自然看得出,但凡有一步走错,这个案子就会走向和一审相同的方向。

  但任真偏偏做到了。

  每一步都像是他计划好的一样。

  丝毫不差!

  直播间中,提前猜到这一步的张紫瑜早已经抛弃了高冷的人设,喋喋不休的给水友们分析了一通。

  “.所以说,在案发当天,张闻海对温璇的所作所为,并不只是单纯的攻击打斗,他对温璇的强暴,也是对人身权利的不法侵害!”

  “现在任真的做法是,伱不是说张闻海不构成故意伤害吗?行,那就不构成。”

  “你说的都对!”

  “但是,我说的正当防卫是针对强奸的,你是不是故意伤害管我什么事?”

  张紫瑜一张小嘴叭叭叭输出个不停,终于说完,感觉有些缺氧,拿起旁边的农夫三拳咣咣炫了半桶,袖子一抿嘴:

  “这个辩护思路,除了牛逼,我想不出别的形容词了!”

  「哈哈哈牛逼可还行,圆律注意形象!」

  「虽然还不是很懂,但大概就是律师把案子从公诉人的轨道上摘了出来,直接放到另一条道上开始跑了?」

  不得不说,有些水友的脑袋确实灵光,一句话就点出了精髓所在。

  「但是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提出,温璇是对强奸实施的正当防卫?」

  有弹幕提出质疑。

  现在任真的观点已经毫不掩饰,张紫瑜也就敢大胆的说出来了:

  “如果从一开始就提出张闻海的意图是强奸,任真需要对此点举证,否则是不会被法官认可的。”

  “而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,想要证明些什么,难度是非常大的。尤其在本案中,温璇和张闻海还是夫妻,有这个前提在,想要证明强奸是非常困难的。”

  想到关于这方面的相关规定,张紫瑜心中叹了口气,但没有表现出来:

  “但现在通过公诉人的证明,将案发地点做了分割,这对于证明两人之间的争执性质是非常有帮助的。”

  “虽然还不能就此直接证明张闻海是强奸,但对于后续肯定帮助不小。”

  “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接下来双方的辩证重点,就要放在婚内强奸的认定上了。”

  张紫瑜解释的非常通透,直播间飘过一排“666666”。

  但张紫瑜知道,事情没有她说的那么简单。

  任真前面那么多努力,只是为他营造了一个相对有利的环境。

  想要在这个点上打正当防卫,接下来的辩护才是至关重要。

  果然,在短暂的思考之后,黄景缓缓开口了。

  “针对辩护人提出的,被害人的行为,属于对被告人的性侵犯,公诉人提出反对意见。”

  “强奸罪,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性行为,也就是说,想要认定被害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强奸,需要考虑到被告人的性同意因素。”

  黄景深吸口气:

  “还是那句话,有些定义,在生活中与在法律中,往往并不完全一样。”

  “在本案中,被害人和被告人是夫妻,鉴于这种极富亲密性的特殊关系存在,我们很难就此认定,被害人的行为,是对被告人性权利的侵犯。”

  “如果强奸的行为自始不存在,就也不存在什么正当防卫。”

  发现不知不觉中案发空间已经被分割为两个地点,并且争执被分为了两个阶段,黄景并没有慌乱。

  经过短暂的思考,发现任真提出的这个观点虽然新颖,但并没有什么问题。

  于是黄景很快转换思路,针对任真的新观点发表了意见。

  在脑海中又过了一边,黄景自觉说的没有什么问题,把目光又投向了对面的律师。

  从前面的种种来看,他知道,这个年轻的律师费了那么多心思,现在的局面绝对是他想看到的,所以对方肯定不会没有后招。

  「这个公诉人什么意思啊?夫妻之间就没有强奸了是吧?」

  「倒也不必这么绝对,他的意思可能是,夫妻关系比较特殊,很难认定为强奸吧?」

  「刚查了法律规定,违背妇女意志就算犯罪,怎么,结婚之后是不属于妇女还是没有意志?」

  「还性同意?人家都反抗的那么激烈了,难道还能是同意?」

  「不会是网上冲浪给自己冲迷了,真以为女生说不要就是要?」

  作为专业人士,张紫瑜当然知道任真说的都是大实话。

  但直播间的观众不知道啊!

  眼看着直播间的水友义愤填膺,张紫瑜反应过来,连忙救场:

  “这个,性同意其实是法律理论上的专业术语,这倒不是公诉人信口胡诌的。”

  “而且公诉人说了,是很难认定张闻海的行为到底是何种性质,而不是绝对否定,大家理性听讲理性发言啊!”

  毕竟,无论是公诉人还是辩护律师,所有的发言都是给法官判决作参考。

  只要法官听懂就可以了。

  而法官自然不需要有人来专业术语和相关理论,所以黄景说的比较简洁。

  他哪里知道,简单几句话,却引起了网友们那么大的反应。

  旁听席上。

  一个头发稀疏,戴着眼镜的中年人,此时直起了身子。

  双手抱着保温杯,不住的摩挲着,饶有兴趣的看着被告席上的任真。

  “这个小律师,倒是有点意思,我倒要看看你接下来怎么办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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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虽然知道没多少人看,但还是在这里对本章之间的剧情做一个总结,以解答有些读者朋友的疑惑。

  从庭审开始,任真就是从侧面入手,首先从犯罪的客观主观方面,论证温璇不符合故意杀人的犯罪构成要件(实际上是符合的,公诉人也在之后对此点做出了回应)。

  这里是故意给了一个有问题的观点让公诉人找漏洞,但更重要的,是在阐述温璇的主观方面时,把案发地点分割为了卧室和客厅两个空间。公诉人在找到漏洞的同时,对这一点做出了确认,这才是任真的真正目的。

  因为先前的一审已经认定案发当天两人的打斗为互殴,那么想要针对故意伤害打正当防卫是很困难的,而想针对强奸打正当防卫,就需要认定被害人的行为构成强奸,所以将卧室和客厅的场所做出分割,看似不关键,但实际上是为后续的辩护提供了基点。

  或许有读者会问,那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提出这个观点,直接针对强奸打正当防卫?

  因为在刑事诉讼中,律师提出的观点,说服力度是非常有限的。但同样的话,如果是由公诉人说出来,那就完全不是一个概念。所以这里的剧情安排虽然复杂了一些,但我认为是值得的!

  毕竟是写小说,部分情节会虚拟化戏剧化,欢迎大家理性讨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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